使用条款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适用于使用由株式会社ネストピ(以下简称“本公司”)运营的“NESTOPI OFFICIAL STORE”(以下简称“本服务”)的用户(于第2条定义)。在使用本服务前,请仔细阅读本条款的内容。如您不同意本条款的内容,请勿使用本服务。

第1条(目的及适用)

  1. 本条款旨在规定有关使用本服务的条件,以及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遵守本条款。
  3. 用户同意本条款,即表示与本公司之间成立本合同(于第2条定义)。
  4. 本公司在本服务上登载的“隐私政策”、“基于特定商取引法的标示”及其他个别规定或个别指南(以下统称为“个别规定等”),构成本条款的一部分。当本条款的规定与个别规定等的规定存在矛盾或抵触时,优先适用个别规定等的规定。

第2条(定义)

本条款中使用的以下用语,具有以下各项所规定的含义。
(1) “本合同”是指以本条款为合同条件,在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缔结的本服务的使用合同。
(2) “用户”是指使用本服务的所有人员(包括账号注册者)。
(3) “本商品”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购买的商品。
(4) “通信设备”是指智能手机、平板终端及计算机设备。
(5) “反社会势力等”是指暴力团、暴力团成员、脱离暴力团未满5年者、暴力团准构成人员、暴力团相关企业、总会屋等、标榜社会运动等之流氓或特殊智能暴力集团等,以及其他准同于此类的人员。

第3条(本服务的内容及海外配送)

  1. 用户可以通过本服务,向本公司购买本商品。
  2. 本商品除日本国内以外,也可配送至本公司指定的海外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海外配送”)。
  3. 在海外配送的情况下,根据收件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令等,可能会产生关税、进口消费税、清关手续费及其他税费等(以下简称“关税等”)。这些关税等均由用户承担,用户应当在商品配送时直接向当地的配送业者支付。

第4条(账号注册及未成年人的使用)

  1. 希望使用本服务或注册账号的人员(以下简称“希望使用者”),在同意本条款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手续开始使用或进行账号注册。
  2. 未成年人必须在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本服务并购买本商品。未成年人一旦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包括性同意。
  3. 当本公司判断希望使用者符合以下各项之一,或有符合之虞时,本公司可以拒绝其注册或使用。此外,即使被拒绝,本公司也不承担披露其理由的义务。
    (1) 提供给本公司的注册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存在虚假、误记或漏填的情况
    (2) 属于未成年人、成年被监护人、被保佐人或被辅助人之一,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保佐人或辅助人的同意等的情况
    (3) 所属或过去曾属于反社会势力等的情况,或与反社会势力等有其他某种交流或关联等的情况
    (4) 本公司判断为过去曾违反与本公司合同者或其相关人员的情况
    (5)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使用本服务的情况
  4. 用户在注册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

第5条(账号信息的管理)

  1. 用户应当在自己的责任下安全地管理和保管在本服务中注册的邮箱地址及密码等(以下简称“账号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第三方进行不正当使用。
  2. 用户不得将账号信息通过出借、共享、转让、名义变更及其他方式交由第三方使用。
  3. 因账号信息管理不善、使用上的过失、第三方使用等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用户承担,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4. 用户在发现账号信息被不正当利用、通信设备被盗或丢失、被第三方使用或有上述情况之虞时,应当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有指示时遵从该指示。

第6条(本商品的购买及订单的取消等)

  1. 用户希望购买本商品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下单,在本公司通知用户已承接订单之时,本商品的买卖合同即告成立。此外,本公司发送的订单受理邮件及其他自动发送的邮件,并不构成承接该订单的意思表示。
  2. 本公司可能会根据本商品的内容限制购买数量。对于超过限制的订单,我们将予以取消。
  3. 无论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当本公司合理判断符合以下各项之一时,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采取取消该订单、停止发货及其他适当的措施。
    (1) 涉嫌不正当结算、不正当利用的情况
    (2) 出于倒卖、转售或营利目的的订单的情况
    (3) 使用BOT等自动化程序进行的不自然订单或大量订单的情况
    (4) 过去有因拒收、长期不在等造成的不正当退货记录的情况
    (5) 以本公司判定为不适当的方式利用海外转运业者的订单的情况
    (6) 因不可避免的事由难以确保商品的情况
    (7) 价格标示存在明显错误的情况
    (8)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断在运营本服务上不适当的订单
  4. 对于因前项措施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此外,用户不得向本公司请求履行买卖合同。

第7条(货款的支付方法等及拒收等的不履行)

  1. 买卖合同成立后,用户应当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支付本商品的货款、运费、消费税、各类手续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 本公司在确认用户支付货款后,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本商品的配送或发货手续。商品库存将在支付完成之时予以确保。
  3. 在日本国内配送中,若因用户个人原因导致拒收、长期不在、地址不明等使得本商品被退回本公司,本公司将把该订单作取消处理,原则上不进行重新配送。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从商品货款中扣除本公司所承担的往返运费、结算手续费及其他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后退还剩余金额,退款所产生的汇款手续费等由用户承担。
  4. 在海外配送中,若因拒绝支付关税等、拒收、长期不在、地址不明、违反当地进口管制等导致本商品被退回日本或在当地被废弃,本公司一律不予退还商品货款及运费等。此外,若因此起因而给本公司造成了实际费用或损害,用户应予以赔偿。
  5. 本公司可能会根据需要将订单分批进行发货。

第8条(所有权的转移及风险承担)

本商品的所有权及风险承担,在配送业者完成配送之时(包括投递至收件地的邮箱、快递柜及其他配送业者完成投递的情况),由本公司转移至用户。

第9条(关于取消、退货、换货及特典的特约)

  1. 支付完成(订单确定)后,不接受因客户个人原因提出的取消、订单内容变更(商品、数量、收件地址的变更等)以及商品的退货、换货。
  2. 仅在存在初期不良(妨碍正常使用的制造缺陷)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在确认状态后进行换货或退货处理。但是,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各项条件。
    (1) 在收到本商品后7天内,通过本公司的咨询表单进行联系
    (2) 在收到本公司发送的退回指南后,7天内将本商品发送至本公司指定的退回地址
    (3) 商品未被正常使用过,且未超出确认初期不良所需范围而被使用过
  3. 即使符合前项规定,若交付已超过14天的商品、或因商品的个体差异、制造工艺上不可避免的轻微划痕、外包装破损等,根据本公司的规定不被认定为初期不良的情况,恕难处理。其他详情适用“基于特定商取引法的标示”的规定。
  4. 根据购买金额或活动期限等条件赠送的特典(赠品),适用以下规定。
    (1) 由于特典属于无偿的服务赠品,以特典本身的初期不良(轻微划痕、折痕、污渍等)为由,一律不接受换货或退货。
    (2) 以特典不良或漏发等为由,要求对所购买商品本身进行取消或退货、换货的请求,恕不接受。
    (3) 当以购买金额为条件时,计算对象仅为商品货款(含税),不包含运费及各类手续费。此外,多次订单的金额无法累计计算。
    (4) 带有随机要素的特典,不可挑选内容。
    (5) 限量特典在达到发放上限后,将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结束发放。
    (6) 活动及特典的内容,可能会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或中止。

第10条(设备的承担等)

  1. 接受本服务所需准备及维持的设备、通信线路及其他通信环境等,由用户自行承担费用与责任。
  2. 用户应当根据本服务的使用环境,自行承担费用与责任采取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防止不正当访问及信息泄露等安全对策。

第11条(本服务的提供条件)

本公司可能因系统维护、通信线路故障、访问集中、不正当访问、外部服务故障及其他原因,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停止、变更、中断或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

第12条(权利归属)

  1. 对于本服务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及内容(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内容”),用户不得超出私人使用范围进行复制、转载、公众发送、篡改及其他利用。
  2. 与本公司内容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授予许可的许可方。
  3. 当用户违反本条规定时,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费用与责任解决问题,并采取适当措施以免给本公司造成任何不利、负担或损害。

第13条(禁止行为)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从事以下各项行为。
(1) 违反本条款的行为
(2) 违反法令或条例等的行为,或有该等之虞的行为
(3)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其他权利或利益的行为,或有该等之虞的行为
(4) 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有该等之虞的行为
(5) 倒卖、以营利为目的购买,及其他脱离本服务本来使用目的的行为
(6) 对本公司系统进行不正当访问、使用BOT等自动化程序、散布计算机病毒及其他妨碍本服务正常运营的行为,或有该等之虞的行为
(7) 冒充其他用户、第三方来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8) 损害本公司及本服务信用的行为,或有该等之虞的行为
(9)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断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4条(使用限制、合同解除等)

  1. 若用户违反本条款的任何一项规定,或本公司合理判断其符合前条各项之一的情况,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限制使用本服务、解除本合同、停止或删除账号、取消订单及其他本公司判断为必要且适当的措施。
  2. 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本公司可通过提前30天向用户发出事先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并注销其账号。
  3. 用户希望注销账号时,可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注销手续解除本合同并退出。
  4. 因第1项或第2项的措施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情况,或基于第3项用户退会的情况,对于用户向本公司所负担的所有债务(包括未支付的货款等),用户将丧失期限利益,必须立即履行所有债务。
  5. 对于本公司基于本条所采取的行为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第15条(不保证及免责)

  1. 本公司对本服务及本商品是否符合用户的特定目的,是否具有所期待的商品价值、准确性、有用性、最新性、可靠性、合法性,以及是否未侵害第三方的权利,不做任何保证。
  2. 本公司对本商品的预计送达日期与时间,不做任何保证。
  3. 在海外配送中,对于因收件目的国海关等的清关检查延迟、没收、禁止进口措施,及其他超出本公司管理范围的事由所导致的商品未送达或损害,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4. 即使因用户怠于变更注册信息,或因输入信息不完善等遭受损害,本公司也一概不承担责任。
  5.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不会发生中断、中止、延迟及其他故障。此外,为了进行系统维护等,本公司可能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停止或变更本服务,对于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6. 因地震、台风、海啸及其他自然灾害、火灾、罢工、停止通商、战争、内乱、传染病流行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时,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
  7. 用户应当在遵守日本及使用国/地区法令、进口管制及其他规则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即使在此服务的使用过程中用户违反了日本或外国的法令,本公司也一概不承担责任。
  8. 有关本服务的使用,若用户与包括本商品制造商或其他用户在内的第三方发生纠纷,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责任,该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费用与责任进行解决。

第16条(损害赔偿责任)

  1. 用户因违反本条款或因使用本服务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时,有责任赔偿本公司所遭受的损害(包括预期利益损失(逸失利益)及律师费用)。
  2. 对于用户因本服务所遭受的损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本公司一概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因适用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法令使得本公司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也以产生损害事由的该本商品货款金额为上限。

第17条(保密)

用户对于本公司在本服务中要求作为秘密处理而披露的非公知信息,除非有本公司事先的书面同意或本公司另行认可的方式同意,否则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用于本服务使用以外的目的。

第18条(反社会势力等的排除)

  1. 用户声明并保证,现在及未来均不属于反社会势力等,并且不与反社会势力等有不正当的关联。
  2. 用户声明并保证,绝不自行或利用第三方进行符合以下各项之一的行为。
    (1) 暴力性的要求行为
    (2) 超越法律责任的不正当要求行为
    (3) 在交易方面使用胁迫性言行,或使用暴力的行为
    (4) 散布谣言,使用欺诈手段或威力损害本公司或第三方信用,或妨碍业务的行为
    (5) 其他准同于前述各项的行为
  3. 若本公司合理判断用户违反了前两项中的任一项,本公司可在不进行任何催告的情况下,采取解除本合同、停止账号、取消订单及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措施。
  4. 本公司对于因基于本条所采取的措施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一概不承担责任。此外,若因该等措施而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害,本公司可向用户请求损害赔偿。

第19条(联络或通知)

  1. 有关本服务的咨询及其他从用户发送给本公司的联络或通知,以及有关本条款变更的通知及其他从本公司发送给用户的联络或通知,均应当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进行。
  2. 从本公司发送给用户的通知,通过在网站上刊载、发送电子邮件及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自本公司在网站上刊载,或向用户注册的邮箱地址发送之时起,视为已在通常应该送达之时送达。

第20条(权利义务的转让禁止)

  1. 用户在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上的地位或基于本条款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转移、设定担保等处分。
  2. 当本公司将与本服务相关的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伴随该业务转让,本公司可将本合同上的地位、权利与义务以及有关用户的信息转让给该业务的受让人,用户对此表示事先同意。

第2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关于本服务中个人信息的处理,将基于本公司另行规定的“隐私政策”进行处理。

第22条(可分割性)

即使本条款的任一条款根据消费者合同法或其他法令等被判断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条款的其余规定仍应继续有效并完全具有效力。

第23条(本条款的变更)

  1. 本公司基于民法第548条之4的规定,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对本条款进行变更。
  2. 本公司在变更本条款时,将把变更后本条款的内容及其生效时期,通过在网站上公告及其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法,周知或通知给用户。
  3. 变更后的本条款自前项规定的生效时期起生效。
  4. 若用户在本条款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该用户已同意变更后的本条款。

第24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间自本合同成立之时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时止。此外,第12条(权利归属)、第14条(使用限制、合同解除等)第4项及第5项、第15条(不保证及免责)、第16条(损害赔偿责任)、第17条(保密)、第18条(反社会势力等的排除)第4项、第20条(权利义务的转让禁止)、第2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第22条(可分割性)以及第25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持续有效。

第25条(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1. 本条款的准据法为日本法。
  2. 有关本条款及本服务的一切争议,以东京地方裁判所作为第一审专属管辖法院。

2026年6月1日制定